证券日报网讯 1月13日,泓淋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泓淋集团”),用于办公用途。本次租赁面积共计约1,42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20元/平方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三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14,080元。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