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3日,海力风电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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