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2日晚间,兆丰股份发布公告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委派于涛先生(项目合伙人)和刘勇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陈红兰女士接替刘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于涛先生(项目合伙人)、陈红兰女士。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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