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9日晚间,汇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61元/股的130%(含130%),即9.89元/股,已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期间),若“汇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2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