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2日晚间,海晨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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