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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调整REITs申报方案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2:14

2025年12月8日,公司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调整背景

(一)方案调整原因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发行工作,原项目方案为公司作为发起人、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泽恺三道山150MW风力发电项目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REITs。现因工作计划原因,仍由公司作为发起人、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调整为以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国博新能源同心焦家畔风电项目和宁夏国博新农村风电项目共同作为底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二)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本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方案。

(三)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调整后方案本项目发起人为嘉泽新能,原始权益人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1、本公司已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2、若基础设施REITs最终发行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达到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需由股东会决议事项的,本公司将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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