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巨量的定义
集合竞价出现巨量的判断依据是看流通盘市值和集合竞价成交量的比例关系,一般情况下1亿流通市值的成交在500手以上就算巨量,例如:
1)流通盘在 4 亿~6 亿之间,集合竞价成交量在 2500 手以上;
2)流通盘在 6 亿~10 亿之间,集合竞价成交量在 3000 手以上;
3)流通盘在 10亿以上,集合竞价成交量在 6000 手以上;
另外流通盘在70亿以上都属于大象级别的股票,一般情况不利用集合竞价方法进行参与。
注:这个标准只是一个基本的参考标准,在具体到个股的操作中,要根据个股的日均成交以及个股的股性、价格和所处的位置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