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的监管力度确实有两下子,上个月对英集芯进行了监管警示,今天证监会对英集芯也进行了立案,英集芯犯的错跟天普的基本属于同一性质,交易所层面的处罚基本一致,但是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对二者的处理表述上存在一些差异。对英集芯直接使用的宽泛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对天普则使用的特指的“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这么一比较,感觉天普的问题更小了,希望早点出结果吧。天普股份(SH605255)。另外看下2025 年深交所与上交所公司监管警示数量对比分析:
关键结论速览:2025 年,上交所公司监管警示数量全面且显著多于深交所,其中:
日常监管函件:上交所454 份 vs 深交所56 份(约为深交所的8.1 倍)上市公司纪律处分:上交所130 余单 vs 深交所78-130 单(约为深交所的1-1.7 倍)
信息披露违规处罚:上交所400 余单 vs 深交所200-300 单(约为深交所的1.3-2 倍)
总体公司监管力度:上交所呈现 “严监管、高频率”特征,深交所则保持“常态化、精准化”
有的问题在深交所那儿都不是个事儿,但上交所则盯得很紧,又因为监管都得报给证监会,导致证监会立案的数量上交所也会更多。。。上交所监管从严是好事,我非常支持,但有些问题确实是很小的问题,导致立案后股民钱包很受伤,是不是可以适当地对尺度再调整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