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2月8日主动向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协商还款,并明确书面、口头再三要求:
1. 仅接受银行正式在编员工对接,严禁外包、第三方任何人员联系本人;
2. 严禁委托第三方催收,严禁泄露、扩散本人任何个人信息、债务信息。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明知监管规定、明知本人明确拒绝、明知已有多次行政处罚,仍公然违规:
2026年2月9日,擅自委托第三方用私人号码、匿名号码致电,导致本人欠款信息当众泄露,造成名誉损害、精神羞辱,构成信息泄露、违规催收;
本人已通过12378投诉并重申禁止第三方催收后,银行拒不执行、拒不整改;
2026年2月13日再次发生第三方违规催收,言语恶劣、胁迫施压、污蔑本人无还款意愿,属于不当催收、变相施压催收。
本人已完整留存:通话录音、通话记录、沟通记录、投诉回执、时间线证据,可随时提交监管、信访、司法机关核查。
华夏银行近年多次因催收不当、信息管理违规、业务不审慎被监管巨额罚款,仍屡罚屡犯、顶风作案,严重违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及金融监管各项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名誉权、人格尊严与合法金融权益。
现本人正式提出4项硬性诉求,缺一不可:
1. 立即全面停止所有第三方催收,仅限银行正式在编员工合规对接协商;
2. 就违规外包催收、泄露个人信息、不当催收、造成精神与名誉损害,向本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正式道歉;
3. 依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4. 对涉事人员及管理责任人严肃追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盖章反馈本人。
本人将持续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378、信访、投诉平台、媒体监督等渠道逐级投诉、依法维权、全网曝光,直至问题彻底整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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