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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因虚假记载被ST,处罚期满12个月可申请摘帽

用户:用户:梵高s发光大金牙 时间:06月21日 13:55

任子行(SZ300311)*ST合泰(SZ002217)ST百灵(SZ002424)

【特别提醒】: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作为个人研究立此存照,与志同道合者共勉,不代表买卖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25年6月20日,任子行(SZ300311)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任子行违法事实

2015 年 3 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鸿)51%的股权;2016 年 8 月,任子行增持北京亚鸿 5%的股权;2017 年 7 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剩余 44%的股权,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自收购后,北京亚鸿一直独立运营并基本沿用了任子行收购前的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2018 年起,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通过上述方式,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 36,951,333.48元、48,435,351.70 元、26,929,607.08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 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 19,406,901.32 元、37,317,431.71 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 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 年 2 月 14 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引用了上述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ST原因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0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6月23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2025 年6 月24 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任子行”变更为“ST任子行”,证券代码仍为“30031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处罚期满十二个月可申请摘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注:此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