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088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提案内容的合法性、股东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或者股东会补充通知,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北交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第五十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为准。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