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梁华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1月8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任王义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1月8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义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迅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123股,占公司股本的0.22%。(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8日
附件:
1. 梁华诰先生简历:
梁华诰,男,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机电研究所主管;2014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常州常发绿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4年4月加入万帮数字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4年4月任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总经理,渠道运营总监;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 王义元先生简历:
王义元,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7年5月任本公司研发部结构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2023年1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采购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