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张思锋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8,330,000 | 14.7371%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张思锋 | 不高于1,130,480 | 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3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张思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