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