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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71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29,718,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三)、(5)《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林杰、李柳潼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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