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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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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慧为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伟联系电话:0755-81981440
保荐代表人姓名:段雯雯联系电话:010-8800542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伟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5)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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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看了股东名册;(2)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2)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3)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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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仅为对子公司担保,下同)
7.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七)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3)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等是否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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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2)访谈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并查看公司经营情况;(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注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九)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2)填写大额资金流水核对表;(3)对相关人员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披露的承诺比对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决议文件;(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1.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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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无。
说明:注1: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04万元(未审数),同比下降61.41%,主要系报告期毛利率下滑所致。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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