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9,60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6.2606%,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 1 | 黄华华 | 是 | 董事长 | A、C | 6,321,617 | 4.1214% | 18,964,851 |
| 2 | 马微 | 是 | 副董事长、总裁 | A、C | 2,776,164 | 1.8099% | 8,328,492 |
| 3 | 代彤 | 否 |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 A | 505,097 | 0.3293% | 1,515,292 |
| 合计 | — | 9,602,878 | 6.2606% | 28,808,635 |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华华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总裁马微于2025年1月24日签署了《自愿限售承诺》,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本人自愿锁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其股票限售期已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19,806,395 | 78.1073%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3,580,607 | 21.8927% |
| 2、个人或基金 | 0 | 0% | |
| 3、其他法人 | 0 | 0% |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 5、其他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3,580,607 | 21.8927% | |
| 总股本 | 153,387,002 | 100% |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四)《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六)《中国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