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通知的要求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董事王燕妮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选举谭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谭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谭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宋骤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骤飚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江超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超群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江超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超群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江超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超群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芳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芳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现选举蒋弘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秦琴女士(独立董事)、王燕妮女士(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现选举蒋弘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秦琴女士(独立董事)、王燕妮女士(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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