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规定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