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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智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杨自慧、王卫光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卫光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大华现委派杨自慧、王莹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莹:于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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