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春光智能:募投项目延期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920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5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2022年12月16日,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600.00万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3,496,286.79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8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募投项目智辽宁典冠143,496,286.79144,589,503.75100.67%
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科技有限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
合计--143,496,286.79144,589,503.7510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二) 延期后的计划

1、人防、消防、质量检验等验收流程,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前的反复沟通与整改。

2、因项目贷款审批缓慢,未能按计划放款,部分款项不能按期支付,影响施工及采购合同的履行,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四、 决策程序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资金,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光智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光智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