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光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春光智能募投项目本次延期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春光智能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发行股数为1,6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496,286.79元,春光智能本次发行的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
截至2022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2]00088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春光智能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春光智能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 | 143,496,286.79 | 144,589,503.75 | 100.76%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春光智能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前次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次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4年10月1日 | 2025年11月30日 | 2026年3月31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春光智能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验收流程、项目贷款等事项进度晚于预期,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春光智能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春光智能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春光智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29日,春光智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春光智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光智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光智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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