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0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0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马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 年3 月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聘任李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 年3 月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陈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6 年3 月23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5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2.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 任后继续担任董事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本人同意。经资格审查,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 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同意聘任马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备查文件
(一)陈勇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 会议决议》。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附件:
1. 马超先生简历
马超,男,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骑士乳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综合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内蒙古骑 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
2. 李靖女士简历
李靖,女,199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骑士乳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