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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1,471,7001.1309%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张良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679,2000.5219%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钱玉明董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451,7000.3471%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不高于1,471,7001.1309%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交易日后3个月内
张良华不高于679,2000.5219%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钱玉明不高于451,7000.3471%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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