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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9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南丽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苏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董事王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仍需履行原监事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15《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16《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2至2025-077)。

子议案2.9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余子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子议案2.9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余子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3.回避表决情况: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3.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3.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13《关于制定<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3.14《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3.1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78至2025-092)。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依据《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其审计团队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蔡英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蔡英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部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精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取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精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取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替。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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