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5《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5《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