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