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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拓机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中兴)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920706证券简称:铁拓机械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中兴)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许中兴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与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会次数
许中兴55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相关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本人出席会议及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次,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1、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判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工作会议、参观工厂等机会累计现场办公17个工作日,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与公司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交流等方式对其他董事、高管的履职与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能公正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以上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参考,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中兴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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