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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裕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 号楼南楼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 年度末 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532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 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 万元。2024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属 于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0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2025 年4 月8 日召开了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兴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 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 情况。

(三)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 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准确、及时。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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