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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债券代码:810014

债券简称:莱特定转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书面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 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9,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期满之日。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2,000,000 张,面值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4,747,169.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52,830.21 元。

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职工薪酬支付、税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的汇缴主要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直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需要与 银行、税务相关部门重新签署相关协议,为了保证公司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计划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 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针对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职工薪酬、税费、社会保险费用

及住房公积金款项,按月编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款项的置换申请表,由内 部审批同意后,再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 的自有资金账户。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账户支付职工薪酬、税费、社 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款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 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2026 年4 月1 日召开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 交股东会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三)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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