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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920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9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1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3.99元/股,发行股数13,46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305,4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8,286.1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17,113.89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9281号)。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3.99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3,460,000股的基础上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010,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5,47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850,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0%。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8,119,9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216,42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3,708,10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2,717,199.27元。截至2023年12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2463号)。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1)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投入进度(

%

(3)=

(2)/(1)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717,199.2716,689,378.91

16.25%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6,585,048.02

14.6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5,208,692.50

11.57%

合计

192,717,199.2728,483,119.43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专户账号金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1981060104999888835,533,448.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19810601048899996405,166.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

3974837291941,849,495.63

合计

-37,788,110.99

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有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共计13,5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净额共计855.40万元所致。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基本情况

(一)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原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18号所在厂区,前述厂区始建于2003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目前该厂区距离居民区较近。缙云县人民政府结合公司目前老厂区区位,建议“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18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苍山区块01-M2-01-9号地块。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苍山区块。同时,因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同一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实施,该用地整体达到可建设时间较晚,导致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比原计划滞后。

上述原因影响了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计划的正常推进。本次对前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项目实施进度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1.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

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和生产线建设时间较早,车间和设备相对陈旧落后,难以满足欧美企业对现代化生产管理的要求;公司部分生产工序采用手工生产方式,存在生产效率低及影响产品品质等弊端;整体来看,公司现有生产线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无法满足产业升级大环境下的生产需求。本项目将购置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实现生产车间流水线自动化生产和过程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实现智能制造。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前,公司结合当地政府建议变更了实施地点,也为项目的实施必要性及项目后期可持续生产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就目前产业发展趋势,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目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丰富生产品类,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而公司现有研发条件较难满足持续发展壮大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的研发效率,限制了公司对产品最新技术的研发反应速度,因此亟需通过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建设专业研发实验室,购置研发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解决研发设备、测试设备与基础设施不足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落实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通过技术创新,软硬件设备更新促进多项工艺和铸造线研发升级,顺应国家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为本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计划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计划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7年6月30日

注: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报审应付款、建筑工程决算尾款、设备购置等,延期后的项目实施进度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为支持公司长远平稳地发展,同时优化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对“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名称
原投资金额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建设投资5,802.59--5,802.59
1

建筑工程费

1,200.001,200.00-2,400.00
2

设备购置和安装费

3,975.80-1,320.002,655.80
3

软件购置费

380.00--380.00

4 预备费 246.79 - - 246.795 搬迁费 - 120.00 - 120.00

5,802.59 1,320.00 1,320.00 5,802.59

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原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18号所在厂区,缙云县人民政府结合公司目前老厂区区位,建议“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锦绣路18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苍山区块01-M2-01-9号地块。公司通过浙江省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并于2024年8月1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供“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异地搬迁实施。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苍山区块,同时新增建筑工程费用62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增加620万元,由5,182.59万元增至5,802.5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做调整,增加金额由公司自筹解决。前述铝合金冷凝式热交

换器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实施至今,因供“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异地搬迁实施的01-M2-01-9号地块建筑面积较大,原投资明细表中的建筑工程费计划投资总金额不足以覆盖实际项目建筑工程费及项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和工程监理费等。同时,因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需易地搬迁实施,实际需要相应的搬迁费用,在原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能提早预测、提早分配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于本次调整项目建筑工程费的同时,新增项目搬迁费。公司本次调整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仅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内部明细调整,有利于优化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内部明细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前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

(三)《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查意见》;

(四)《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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