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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或“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5)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为117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8 人;

(6)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7)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 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0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所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彬文、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娟、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余亚进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汇所就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内控完善方面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体现了 较高的专业服务能力。

(二)项目执行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中汇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持续沟通,对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 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存货等。中汇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 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 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3 亿元。

六、2025 年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评估情况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所具备执 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 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 允。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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