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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扬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 汇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 年12 月19 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 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为117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 人,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278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 家,2024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0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所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中汇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 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 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中汇 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中汇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 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2、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事项

(1)2025 年3 月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 已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5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6 年1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

(4)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

(5)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也通过查阅中汇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相 关沟通函,并与中汇所就审计的计划安排、重点关注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 《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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