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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承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920670 证券简称:数字人 公告编号:2026-018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承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承润,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任资金主管;2012年5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济南畅销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任创始合伙人兼营销总监;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临沂飞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济南建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筹备设立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融信慧投创业投资(山东)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今,就职于融信慧投创业投资(山东)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本人自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方式
李承润541004现场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任职。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7日《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审议通过
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说明》、《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25日《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审议通过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27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关于聘任徐勇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并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9月25日《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资料及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本人利用股东会的契机,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

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变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存在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已披露的2021-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勇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并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议案(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2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议案(与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承润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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