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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材: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按月支付;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 酬、社保待遇等;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 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 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 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 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 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3 月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3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 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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