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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7人,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成员中3名为独立董事。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成员中3名为独立董事。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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