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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9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煌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488,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1%。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或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34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7,097,803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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