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天津精工收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发)应 急罚〔2026〕3-019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4 月10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4 月8 日
作出主体: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违法违规事项、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6 年1 月8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精工 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工”)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天 津精工机加工车间北侧自东起第二台数控车床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是安全门联 锁装置处于故障损坏状态;天津精工未对上述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保证正常运转。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应急 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 39 项,第A 裁量阶次,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 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件,将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 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发)应急罚〔2026〕 3-019 号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