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5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凯腾精工制 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结构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 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 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完成等情况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以设立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执行。中 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结构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 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 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完成等情况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以设立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执行。中 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因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两位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独立董事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