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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迅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博迅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培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培华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 明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 明联系电话:021-6882602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谭 明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谭 明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3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3月3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2)查阅公司章程、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2)查阅公司章程、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注1)、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5.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注1)、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注1)、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

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注1)、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注1:2025年8月21日,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于2025年9

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1:2025年8月21日,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于2025年9

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控制情况

(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

审计(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

规的内控制度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主要股东明细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主要股东明细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持股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持股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露文件。

现场检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核对相关基础材料等;(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核对相关基础材料等;(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文件、合同、审批单、付款凭证、台账、银行对账单等;(3)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

现场检查手段:(1)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文件、合同、审批单、付款凭证、台账、银行对账单等;(3)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股说明书等相符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注2)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2:募集资金使用与各年已披露情况一致,因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延期,因此项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已履行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及公告程序。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获取银行对账单;(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现场检查手段:(1)获取银行对账单;(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合同。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合同。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

及时、充分(如适用)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

适用)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如适用)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九)业绩情况

(九)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等;

(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并实地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等;

(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并实地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内容。

现场检查手段:(1)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内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现金分红制度文件,有关分红的决策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2)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现金分红制度文件,有关分红的决策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2)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二)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征信报告、银行对账单;(2)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2.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2.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3.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

3.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培华 谭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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