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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迅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孝棠)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章孝棠,作为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章孝棠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历任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专管员、上海市黄浦区审计局科长;自2005年至2012年,任长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3年至2020年,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自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至今,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

的独立性,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独董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章孝棠844002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对公司董事会《关于确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相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方式
审计委员会会议50现场或通讯
提名委员会10现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0通讯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通讯

相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3日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19日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3日1、《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任期考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确定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表决同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8月19日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3月4日1、《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2025年度,本人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相关汇报,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保持沟通,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025年度,本人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通过对大华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公司会议,对各类决议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股东会涉及中小股东的单独计票议案,并持续监督董事、高管的履职行为与信息披露质量,致力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累计完成15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我们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研,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风险事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2025年度,本人还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等信息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持续深化对证监会及北交所监管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夯实专业根基。同时,以严谨态度督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治理透明化,用实际行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紧跟监管步伐,积极参加北交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独董、合规专项培训,系统学习最新法规。通过持续深化对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解,不断提升专业素养,致力于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并严格督导公司合规运作。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确保独立性不受干扰。本人积极履职,主动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跟踪重要决议执行,以专业知识服务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经审慎判断,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查,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合规,财务数据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照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洪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依次审议《关于确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对相应薪酬方案无异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孝棠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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