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5.23《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5.23《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