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105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7: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