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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8《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 超越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时,应及时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第十六条 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应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的实施条件及程序,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次充好、以股赖账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

第十八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不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连带担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或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及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或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及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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