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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2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二)说明本制度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的自查和评估情况;

(三)说明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措施(如适用);

(四)说明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改善进展情况(如适用)。

第六十条 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

第六十一条 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的,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核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六十二条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并建立起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第六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遵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若公司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有权参照相关机构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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