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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活塞: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关涛、闫萍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萍工作变动,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杨维敏接替闫萍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关涛、闫萍变为关涛、杨维敏。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维敏,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新三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诚信记录

杨维敏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杨维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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