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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连健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 人。

董事吴贵鹰及独立董事陈东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 责,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开展 各项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 编号:2026-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5 年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已离任)》(公告编号:2026-023)、《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洪梁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5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运营管理及内部治理等各项 工作情况,总结并形成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公司根据2025 年全年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制《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并在综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市场情况和宏观经济预期基础上编制《2026 年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 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6-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会计师 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 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 险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编制了《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 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 万元(含),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根据金融机 构的要求,以公司不动产、动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 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按需 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计约4,359.50 万元(含税)。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了股份回

购,回购数量2,124,906 股,支付资金总额约1,909.39 万元。鉴于公司于2025 年 第三季度已经实施了中期现金分红,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态势、公司经营现状及中 长期战略布局,为保障核心业务投入、项目建设、研发创新与营运资金储备,增 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全部用于公司业务拓展与战略落地。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 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3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低于人民币1 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 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0)。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请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申 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880 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借款期限3 年,相关权利义 务关系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 告编号:2026-036)。

2.回避表决情况

所有董事与本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因全体委 员均存在关联关系,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决议》;

议》; (三)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

(四)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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