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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2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健昌、吴贵鹰外,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四、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中的有关规定。综上,除连健昌先生、吴贵鹰女士、张丽芳女士暂缓授予外,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22日作为授予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6.1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02.30万股限制性股票。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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