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1月26日
2、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3、授予价格:10.20元/股
4、实际授予人数:2人
5、实际授予数量:84.50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童宏杰 董事、董事会秘书 59.50
70.41
0.41
2 黄涛 核心员工 25.00
29.59
0.17
| 预留授予合计 | 84.50 | 100.00 | 0.5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童宏杰 董事、董事会秘书2 黄涛 核心员工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0%限售期满后,公司将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度
以2024年为基准年,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5、2026年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45%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度
以2024年为基准年,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2025、2026、2027年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90%注:1、上述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具体计算如下: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
/2024年营业收入;2025、2026年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2025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6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7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
/2024年营业收入;2025、2026、2027年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2025 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6 年营业收入-2024 年营业收入)/2024 年营业收入+(2027 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2024年营业收入。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A、B、C、D四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它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
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股权激励,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7日出具了《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2-00002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1月26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6年1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84.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8,619,000.00元,其中845,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7,77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475,000.00元。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除限售,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1月26日,以该交易日股票收盘价41.90元/股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预留授予数量(万股) | 需摊销总费用 | 2026年 | 2027年 |
84.50
26,786,500.00
18,750,550.00
8,035,950.00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394,050 96.38% 0 139,394,050 95.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35,950 3.62% 845,000 6,080,950 4.18%
总股本 144,630,000 100% 845,000 145,475,000 10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2-00002号)。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