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5-097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航空”)与关联方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于2025年9月30日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称“原合同”),约定智能航空承租宏瑞达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十号院204号楼4层东侧共计580平方米部分房屋,该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现根据实际情况,智能航空需要租赁?台机柜进行办公使用,双方在原合同基础上,拟就机柜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航空”)与关联方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于2025年9月30日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称“原合同”),约定智能航空承租宏瑞达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十号院204号楼4层东侧共计580平方米部分房屋,该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现根据实际情况,智能航空需要租赁?台机柜进行办公使用,双方在原合同基础上,拟就机柜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机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7人,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牟轶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牟轶实际控制人:天秤成功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6,000,000元实缴资本:196,000,000元主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董事牟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机柜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一层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智能航空拟租用的机柜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航空拟租用的机柜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机柜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智能航空拟租用的机柜所有权人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机柜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向关联法人宏瑞达科租用机柜的事项双方拟签署协议,发生的租赁费用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按年度支付。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公司支付租赁机柜费用,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一、租期: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二、总租金:120,000元。
三、支付方式:机柜租赁费用为年付,乙方应当于租期内每个自然年的1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40,000元。
四、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具备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